水利部关于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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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水利部


水利部关于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0年第50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现将截至2010年10月10日水利部现行有效的规章(含水利部参与制定的部门联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一、现行有效规章(52件)
  1.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1990年6月20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水财〔1990〕16号发布)
  2.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1990年8月31日水利部水政〔1990〕17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政资〔1997〕537号修正)
  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992年4月3日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发布)
  4.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1994年6月27日水利部水财〔1994〕292号发布)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1994年11月22日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局水保〔1994〕513号发布)
  6.黄河下游引黄灌溉管理规定(1994年12月1日水利部水农水〔1994〕516号发布)
  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发布)
  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正)
  9.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1995年11月13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水政资〔1995〕457号发布)
  10.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1995年12月28日水利部水管〔1995〕290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政资〔1997〕538号修正)
  1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1997年8月25日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发布)
  12.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1日水利部令第7号发布)
  13.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1997年12月26日水利部令第8号发布)
  14.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1月7日水利部水建〔1998〕16号发布)
  15.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1998年12月15日水利部水保〔1998〕546号发布)
  16.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1999年3月4日水利部令第9号发布)
  1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1999年4月16日水利部水建管〔1999〕177号发布)
  18.珠江河口管理办法(1999年9月24日水利部令第10号发布)
  19.水利部行政复议工作暂行规定(1999年10月18日水利部水政法〔1999〕552号发布)
  20.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1999年12月7日水利部令第11号发布)
  21.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2000年1月31日水利部令第12号发布)
  22.水政监察工作章程(2000年5月15日水利部令第13号发布,2004年10月21日水利部令第20号修正)
  2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10月29日水利部令第14号发布)
  2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年3月24日水利部、国家计委令第15号发布)
  2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正)
  26.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2月21日水利部令第17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正)
  27.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5月26日水利部令第18号发布)
  28.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3年6月2日水利部令第19号发布,2010年5月14日水利部令第39号修正,2010年12月28日水利部令第42号第二次修正)
  29.黄河河口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水利部令第21号发布)
  30.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水利部令第22号发布)
  31.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3号发布)
  32.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水利部令第26号发布)
  33.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2006年5月24日水利部令第27号发布)
  3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8号发布)
  35.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9号发布,2010年5月14日水利部令40号修正)
  3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30号发布)
  37.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11月29日水利部令第31号发布)
  38.水量分配暂行办法(2007年12月5日水利部令第32号发布)
  39.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4月9日水利部令第34号发布)
  40.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2008年11月3日水利部令第35号发布)
  4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08年11月3日水利部令第36号发布)
  42.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2009年5月13日水利部令第37号发布)
  43.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办法(2009年5月13日水利部令第38号发布)
  44.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0日水利部令第41号发布)
  4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89〕环管字201号发布,2010年12月22日环保部令第16号修改)
  4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7月5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12号发布)
  47.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3月8日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30号发布)
  48.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6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令第2号发布)
  49.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令第4号发布)
  5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6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11号发布)
  5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27号发布)
  52.《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2007年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令第56号)
  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27件)
  1.引滦水量分配与供水调度管理办法( 1983年12月20日 水电部(83)水电水管字第87号发布)
  2.关于淮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权限的通知( 1993年3月11日 水利部水政〔1993〕143号发布)
  3.关于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权限的通知(1993年5月27日水利部水政〔1993〕263号发布)
  4.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 1993年12月1日 水利部水管〔1993〕61号发布)
  5.河道等级划分办法(1994年2月21日水利部水管〔1994〕106号发布)
  6.水利部计量工作管理办法(1994年4月23日水利部水科教〔1994〕170号发布)
  7.水利水电工程与产品的安全、质量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1994年5月1日水利部水科教〔1994〕171号发布)
  8.关于授予黄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5月21日水利部 水政资〔1994〕197号发布)
  9.关于授予淮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7月4日水利部水政资〔1994〕276号发布)
  10.关于授予长江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10月7日水利部 水政资〔1994〕438号发布)
  11.关于授予海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10月22日水利部水政资〔1994〕460号发布)
  12.关于授予松辽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12月23日水利部水政资〔1994〕554号发布)
  13.关于授予珠江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12月23日水利部水政资〔1994〕555号发布)
  14.关于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1995年1月10日水利部水管〔1995〕5号发布)
  15.关于授予太湖流域管理局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5年1月10日水利部 水政资〔1995〕7号发布)
  1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 水建管〔1995〕129号发布)
  17.关于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6年1月3日水利部水政资〔1996〕5号发布)
  18.关于松花江、辽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1996年7月3日 水利部水管〔1996〕284号发布)
  19.水利行业利用外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1996年8月21日水利部 水规计〔1996〕376号发布)
  20.关于海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1997年4月10日水利部水管〔1997〕128号发布)
  21.水利行业标准出版发行管理办法(1997年11月19日水利部水科技〔1997〕460号发布)
  22.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 1998年9月29日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水保〔1998〕423号发布)
  23.关于太湖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通知(1999年2月10日水利部水建管〔1999〕61号发布)
  24.关于流域管理机构决定《防洪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的通知(1999年5月10日水利部水政法〔1999〕231号发布)
  25.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9月28日水利部水国科〔1999〕524号发布)
  26.水利部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1999年10月28日水利部水国科〔1999〕586号发布)
  27.关于珠江水利委员会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权限的通知(2000年3月13日水利部水建管〔2000〕81号发布)
  28.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2001年1月16日水利部、交通部水保〔2001〕12号发布)
  29.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2001年3月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1〕74号发布)
  30.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2001年12月25日水利部 水建管〔2001〕618号发布)
  31.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经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2002年8月13日水利部水规计〔2002〕341号发布)
  3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建管〔2002〕585号发布)
  3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建管〔2002〕587号发布)
  34.水利计量认证程序规定(2003年2月19日水利部 水国科〔2003〕60号发布)
  35.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2003年3月5日水利部水保〔2003〕89号发布)
  36.水利档案工作规定(2003年3月14日水利部、国家档案局水办〔2003〕105号发布)
  37.水利科技成果登记办法(2003年4月2日水利部水国科〔2003〕130号发布)
  38.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5月16日水利部水保〔2003〕202号发布)
  39.《引滦水量分配与供水调度管理办法》((83)水电水管字第87号)补充规定(2003年5月29日水利部水函〔2003〕60号发布)
  40.水功能区管理办法(2003年5月30日水利部水资源〔2003〕233号发布)
  41.关于加强非水利部直属单位冠“水利部”名称管理的通知(2003年6月12日水利部水人教〔2003〕256号发布)
  42.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年6月24日水利部水建管〔2003〕271号发布)
  43.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2003年7月1日水利部水保〔2003〕284号发布)
  4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2003年7月16日水利部水资源〔2003〕311号发布)
  45.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0月30日水利部水规计〔2003〕344号发布)
  46.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03年8月19日水利部水保〔2003〕360号发布)
  47.水利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9月5日水利部水国科〔2003〕387号发布)
  48.水利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9月5日水利部水国科〔2003〕387号发布)
  49.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3日水利部水国科〔2003〕546号发布)
  50.水利行业重大活动与建设项目音像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2月2日水利部水办〔2003〕586号发布)
  51.水利计量认证现场评审细则(2004年2月3日水利部水国科〔2004〕20号发布)
  52.关于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04年3月22日水利部 水保〔2004〕93号发布)
  53.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的通知(2004年4月14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04〕50号发布)
  54.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2004年5月8日水利部水综合〔2004〕143号发布)
  55.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5月9日水利部水保〔2004〕144号发布)
  56.水利部关于内蒙古宁夏黄河干流水权转换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04年5月18日水利部水资源〔2004〕159号发布)
  5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6月3日水利部水建管〔2004〕168号发布)
  58.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考核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6月24日水利部办公厅办建管〔2004〕90号发布)
  59.水利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奖励和管理办法(2004年6月25日水利部 水国科〔2004〕215号发布)
  60.关于加强农村水电站工程验收管理的通知(2004年7月30日水利部水电〔2004〕308号发布)
  61.省际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2004年9月15日水利部水政法〔2004〕400号发布)
  62.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公示制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12月20日水利部水保〔2004〕642号发布)
  63.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农民投劳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12月29日水利部水保〔2004〕665号发布)
  64.水利部关于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2005年1月11日水利部水政法〔2005〕11号发布)
  65.关于建立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2005年3月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5〕80号发布)
  66.水利部信访工作办法(2005年4月6日水利部水办〔2005〕130号发布)
  67.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方法(2005年4月18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05〕67号发布)
  68.治淮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2005年5月8日水利部水建管〔2005〕169号发布)
  69.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6月26日水利部水建管〔2005〕263号发布)
  70.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工作管理办法(2005年7月5日水利部水综合〔2005〕264号发布)
  71.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水利部水建管〔2005〕304号发布)
  7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8月16日水利部、国家农发办水保〔2005〕359号发布)
  73.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2005年10月31日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水农〔2005〕502号发布)
  7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水办〔2005〕480号发布)
  7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2006年2月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6〕38号发布)
  76.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办法(2006年2月14日水利部水规计〔2006〕47号发布)
  77.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2006年3月30日水利部水综合〔2006〕102号发布)
  78.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4月13日水利部 水建管〔2006〕144号发布)
  79.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2006年4月14日水利部水电〔2006〕146号发布)
  80.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工作指导意见(2006年5月31日水利部水电〔2006〕210号发布)
  81.水利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管理规定(2006年6月26日水利部水政法〔2006〕250号发布)
  82.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6年7月6日水利部水电〔2006〕274号发布)
  83.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2006年8月24日水利部水电〔2006〕338号发布)
  84.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06年12月22日水利部水人教〔2006〕593号发布)
  85.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2006年12月30日水利部水建管〔2006〕600号发布)
  86.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核查办法(2007年3月6日水利部水汛〔2007〕72号发布)
  87.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3月13日水利部水建管〔2007〕83号发布)
  88.关于加强水电建设项目“三通一平”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2007年3月14日水利部水保〔2007〕86号发布,2010年12月9日水利部水保〔2010〕523号修改)
  89.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年5月15日水利部、国家农发办水保〔2007〕186号发布)
  90.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2007年5月21日水利部水保〔2007〕184号发布)
  91.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实施细则(试行)(2007年11月20日水利部水资源〔2007〕469号发布)
  92.水利部新产品鉴定管理办法(2008年1月24日水利部水综合〔2008〕24号发布)
  93.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办法(2008年4月3日水利部水资源〔2008〕104号发布)
  94.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办法(2008年4月22日水利部办公厅办农水〔2008〕119号发布)
  95.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2008年6月16日水利部水建管〔2008〕187号发布)
  96.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2008年6月18日水利部水建管〔2008〕214号发布)
  97.关于简化“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的通知(2008年8月6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08〕202号发布)
  98.关于加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08年8月2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8〕348号发布)
  99.关于明确由珠江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08年9月8日水利部水规计〔2008〕358号发布)
  100.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2008年9月9日水利部水办〔2008〕366号发布)
  101.关于明确由松辽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08年11月26日水利部水规计〔2008〕521号发布)
  102.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09年2月18日水利部水建管〔2009〕115号发布)
  103.关于明确由淮河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09年3月8日水利部水规计〔2009〕144号发布)
  104.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2009年3月25日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发布)
  105.关于完善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快报和月报制度的通知(2009年4月2日水利部办公厅办安监〔2009〕112号发布)
  106.水利部科技推广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8月18日水利部水国科〔2009〕412号发布)
  107.引进国际先进水利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8月19日水利部 水国科〔2009〕417号发布)
  108.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2009年9月14日水利部水保〔2009〕475号发布)
  109.关于明确由海河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09年9月17日水利部水规计〔2009〕457号发布)
  110.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10月15日水利部水建管〔2009〕496号发布)
  11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2009年10月27日水利部水建管〔2009〕518号发布)
  112.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09年11月30日水利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电监会水电〔2009〕585号发布)
  113.水利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12月10日水利部办公厅办综〔2009〕511号发布)
  114.水利部政务公开暂行规定(2009年12月11日水利部水办〔2009〕601号发布)
  115.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2009年12月2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9〕629号发布)
  116.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1月28日水利部水规计〔2010〕33号发布)
  117.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2月20日水利部水规计〔2010〕51号发布)
  118.水利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定(2010年3月12日水利部水办〔2010〕80号发布)
  119.关于明确由黄河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10年3月9日水利部水规计〔2010〕74号发布)
  120.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4月21日水利部水规计〔2010〕143号发布)
  121.关于明确由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10年5月14日水利部水规计〔2010〕175号发布)
  122.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安全工作的通知(2010年5月20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0〕130号发布)
  123.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2010年5月31日水利部 水安监〔2010〕200号发布)
  124.水利行业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细则(2010年6月23日水利部水国科〔2010〕233号发布)
  125.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10年8月18日水利部水安监〔2010〕316号发布)
  126.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2010年8月25日水利部办公厅办安监〔2010〕348号发布)
  127.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细则(2010年9月8日水利部水国科〔2010〕351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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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号


  现发布《云南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云南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人口管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暂住人口、雇(聘)用、接纳暂住人口以及出租给暂住人口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暂住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下列人员:
(一)务工、经商的;
(二)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的;
(三)在各级各类学校寄读和不迁移户口在高、中等院校学习的;
(四)在监狱服刊或者被劳动教养获准临时回家暂住的;
(五)因其他原因住的。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设立的管理暂住人员的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管理暂住人口的协调机构设立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公安、劳动、工商、民政、计划生育、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设立暂住人口管理站(点),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并可以聘用与管理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或者兼职暂住人口协管员。
居住暂住人口较多的居(村)民委员会、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暂住人口管人员。
暂住人口管理站(点)和协管人员接受公安机关的委托,协助做好暂住人口的登记、发证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所指的年满16周岁、拟在暂住地居住30天以上的下列暂住人,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之日起3日内,申报住户口登记并申领暂住证;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聘)用、接纳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其他职业的;
(二)其他单位和个人雇(聘)用、接纳或者自主从事前项规定职业的;
(三)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
上述人员,按规定需办理计划生育查验证明的,应当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报办理。
第七条 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所指的暂住人暂住不满30天的以及第(三)项所指的暂住人,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点)申报暂住户口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第八条 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所指的暂住人暂住在各类旅馆的,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办理旅客登记手续,不申领暂住证,不申报住户口登记;在旅馆包房居住30天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申领暂住证。
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所指的暂住人暂住在居民家中或者其他住所的,按照本法第七条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第九条 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所指的暂住人,凭所在监狱或者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证明,在到达住所的次日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第十条 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所指的暂住人,分别比照本办法第六条至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暂住手续。
第十一条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暂住人口在暂住地办理就业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第十二条 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点)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点)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四)暂住在旅馆包房居住30天以上的,由本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第十三条 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最长为1年,暂住期满需继续住的,应当在期满前7日内办理暂住证换领手续。
暂住证丢失的,应当到原发证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点)办理补领手续。
暂住证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更正的,应当到原发证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点)办理变更、更正手续。
第十四条 雇(聘)用暂住人口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领暂住证或者督促暂住人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雇(聘)用无暂住证或者未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暂住人员。
第十五条 房屋出租人向暂住人出租房屋的,出租前应当依照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申领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
房屋出租人不得向无暂住证的暂住人出租房屋。
第十六条 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相互配合负责收容、审查、管理和遣送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和无正当职业或者经济收入的人员。
第十七条 暂住人死亡的,雇(聘)用、接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经公安机关查明死因后,通报死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第十八条 依照本办法申领暂住证的人员和房屋出租人,应当交纳治安管理费。治安管理费用于聘用暂住人口协管员及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和具体办法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暂住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纪法、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二)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和办理就业证、工商营业执照,计划生育查验证明等证照;
(三)遇有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查验暂住证及其他证照的,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
(四)不得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暂住证及其他证照或者借用他人的暂住证及其他证照;
(五)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原发证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点)办理注销暂住手续,交回暂住证,并办理其他有关证照的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 暂住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依照本办法可以收缴或者吊销暂住证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暂住人的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
第二十一条 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
(二)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的;
(三)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人的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的。
第二十三条 雇(聘)用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故意作虚假申报或者隐瞒不报暂住人的,对直接责任人按每假、瞒报1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雇(聘)用单位或者个人、房屋出租人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分子,提供违法犯罪场所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依照本办法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云南省行政复议规定》的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受理申领暂住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受理的当日及时办理,对申领暂住证拖延不办,故意刁难、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暂住证由省公安厅统一印制。领取暂住证应当交纳证件工本费。
本办法所涉及的其他规范性文书和表册的式样由省公安厅制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5年10月26日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

劳动部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
劳动部

复函
河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是否可以再立案的请示》(冀劳办〔1997〕146号)收悉,经研究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协商一致,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5项关于“对判决、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1992
〕22号)第一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据上述规定精神,当事人撤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1997年7月8日